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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这么大的爆炸声,可以传出好几公里,四周的战士都会赶来,他们没时间感慨,甚至对百米外的血腥都感到麻木,跨上摩托车继续前行。小心地把车灯关上,车速降低,专从山下走。这样成功地避过了一辆车,还有几辆摩托车就更好躲了,远远地避开,他们甚至都没发现傅展和李竺的踪迹。夜已深了,天边渐渐露出曙色,傅展一直靠指南针辨认方向,绿洲附近没什么地标,为了躲人,他们不可能一直直线行驶,不过好在六分仪和指南针都在,还不至于迷失方向,绿洲应该就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追杀他们的人应该都赶到爆炸处去了,李竺暗自希望他们能被惨烈的场面吓住,知道自己正在追杀的人也是狠角色。她开始好奇绿洲里到底都有什么,刘工说,‘那里有你们需要的东西’,那里会有什么呢?傅展把u盘带到那里……难道那里有能上传的电脑,是一处秘密据点?或者里面有充足的补给,够他们悠闲地生活几个月,等追兵赶到了再浪着回家?这个想法有点雷了,她不禁暗自一笑,迎着天边的晨曦伸了个懒腰,已经太平了几小时了,希望到绿洲为止,都能平安无事。“啊,就是这里。”前方出现了一座嶙峋的岩山,以沙漠中的山来说,算是较为嶙峋,傅展掏出指南针看了一眼,语气中也有欣喜之意,“穿过这座山再开二十分钟,应该就到绿洲了。”李竺也不禁精神大振,她拿出水喝了一口,傅展加足马力,拐过清晨的沙漠——随后,他们两人都不禁发出了低呼声。——岩山背面,十多二十个身穿迷彩服的部落战士正斜靠在车边吸烟,枪随意地支在脚边,车还没有熄火,小憩的宁静忽然被闯入者打断,他们也有一瞬间的呆滞,但很快,已经有反应迅速的人转身跳上了吉普车。傅展一声诅咒,摩托车360度调了个头,往来处加速,李竺回头瞪着那两辆吉普车,时间在这一刻似乎被放慢到了极限,所有的要素都涌上心头,就像是视野中浮现出的小字说明:摩托车仪表盘上的油量不多了,最多再开一小时。车的速度一定会比摩托车快。车是两部,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时解决车屁股冲着岩山,没法再炸一次。——即使他们成功甩脱了,炸飞了这两车人,没有油,还是得走去绿洲,极有可能重演迷路遭遇,这一次,他们也许不会这么幸运。当然,这样开下去,更大的可能是他们没等到这一步就会因油用尽被追上,然后被残酷地杀死,u盘送到美国人那里,换来五百万美元,觊觎这笔财产的部落前来掠夺,在达尔富尔,五百万美元足以酿成又一波变动。这个区域将会变得更加贫穷,更没有希望,路桥和矿场也会受到波及——“停车!”事前她一直在想,人为什么会在某种时刻做出这样的决定,曾经她觉得这种人不可理喻,甚至可以说是有几分可怕,但现在,当她明白的时候,李竺就全明白了。其实这一切不过是水到渠成,真的都很自然。“停车!”她猛拍傅展的手臂,“快,不然来不及了!”傅展大概体会到了她的意思,他刹住摩托车,“你要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射轮胎?——可能没用,这种沙地车轮胎都很厚。”李竺是有这样的想法,但她也不觉得这能成功,不过,的确得乘他们没开车的时候把枪架起来。她跳下车,把枪甩到身前,背包拉链打开,走向附近的那块大石头——刚才就瞄好的掩体。“不好意思,曾经约定的事,不能履行了。”她说,转头看着傅展,希望这一眼能传递所有她来不及说的托付与期许,“你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李竺!”傅展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走上前厉声说,伸手要抓住她的肩膀。远处人群的骚动声越来越大,有人试图发动吉普,发动机传出响亮的爆鸣声,李竺摇摇头。“用另一种形式实现吧。”她说,眯起眼开始瞄准,在他们冲上来之前,她能杀多少人?至少应该是个,她希望能把一半人带走,虽然这也许不太可能。“不能和你一起活着回去了,”她不再往回看,而是抬高了声调,“傅展,难道你不想带着我的份一起活下去?”这是唯一理性的选择:牺牲一个人,另一个人活下去。而傅展懂得比她多,活下去的几率更大,她不会认路,甚至不知道绿洲的安全屋在哪,里头的设施该怎么使用,他也一直知道,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活下去,那个人于情于理都应该是他。这不是电视剧,没时间生离死别,拒绝接受现实,她用生命换来的时间每分每秒都很宝贵,连吻别都嫌匆忙,多待一秒,就等于是让她的死廉价一分,如果她的死不能换来他的生,那这一切将毫无意义。这些,他们都懂,傅展都懂,就像是她不回头也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恶狠狠地,几乎带着怨恨地望着她的后脑勺,甚至还有些不解,他不是那种会为别人牺牲的人,他不懂,所以有些怨恨——也许还更恨自己,他一向活得很现实,知道这是现在唯一的选择,也知道他真的应该要走了。这是艰难但不得不做的决定。……漫长到几乎让人窒息的一秒后,摩托车的引擎声响了起来,傅展声音沙哑,甚至还有些哽咽。“李竺。”他喊,“我会回来的,你挺住,等我!”“好,我等你!”天边,太阳升了起来,朝霞明媚多姿,预示着一个大晴天又将到来,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让打手们纷纷眯起眼举手去遮,而李竺逆着阳光痛快地笑了起来,用尽全身力量大喊,“我一定等你!”也许这一切都不会成真,但遐想也因此变得更美好,说不定,曲终人散的时候,他们还真能牵着手回家。摩托车的嗡鸣逐渐远去,她闭上眼,在心底调匀呼吸,如冰般冷静,手指下压,开始击发。达尔富尔(3)苏丹达尔富尔撒哈拉沙漠虽然电视里的特工能在枪林弹雨间徒手穿梭还安然无恙,同时百发百中,随便打一发子弹也有人倒地身亡,但李竺一直都活在现实的世界里。她知道自己打斗起来根本不占优势——就算有天分,女人也没法和男人打,这是现实,一个人被枪林弹雨笼罩绝对会被打死,这也是现实,1v2、1v3的事情,在人人都有了枪以后就变得很难,现实是武林高手空手也可能会被菜刀砍死。所以,现实是,在他们反应过来,把她打爆之前,她只有几发的时间。不知道美国人下的是什么命令,必须留活口,还是死活都可以,不过,李竺留下来就是为了给傅展争取时间,她就不会还心怀侥幸,犹犹豫豫。大石头做她的支架和掩体,为她卸掉了大部分后坐力,所以她激发得很快,就像是电脑程序,跑得熟了,大脑里就只想着这个,忘了害怕,只是最纯粹地在跑,思忖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最大的伤害。头两枪击中的是轮胎,噗噗两声,轮胎瘪了下来,这样他们就算要走也得换胎,傅展有更多时间逃离,这时,大部分人都已抄起枪,将子弹上膛。李竺不管他们,眼神快速掠过人群,找到衣饰最整洁的那个人(这就意味着他脚下的球鞋成对,而且没有‘吐舌头’),手指压下果断击发,一声抽响,人头像西瓜一样炸了开来。倒不是她刻意要炫技,但傅展教过她以后,她觉得开这种枪也挺简单,而且,射中头部带来的视觉效果最可观,也最有威慑力。杀掉头领,对队伍士气的打击也最大,人群惊慌地散开了一会儿,又更紧密地聚在了一起——这可能是人类的本能,觉得这样聚群会对猎物带来威慑,在冷兵器时代,这也许是对的——不过在枪被发明以后,这么做就等于是为狙击手提供上好的靶子,以现代枪械的动能,只要击中躯体,不管是哪里都会让人失去战斗力,李竺只要闭眼扫射过去就是了,反正是绝对不会射错的。可惜,敌人并不是npc,在这瞬间的反应过后,他们迅速四散开来——现代战争本来就是这么打的,拍出来绝对没电影里那么壮观,队友之间走得很疏,就是为了避免成为移动的活靶子。李竺只来得及扫射了一梭子,三四个人应声倒地,血腥味更浓重地弥漫在空气里,的确已经有人惊慌了,他们冲她大喊大叫着什么,满面的诧异之色,李竺还看到有人拿出十字架项链开始亲吻,好像她会邪法一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也拿着枪,她会怀疑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穿越到了冷兵器时代。枪管在发热,她已经杀了五个人,但却毫无感觉,只隐约感到一丝荒谬,不过,不管对面多么丑态百出,他们依旧在前进——这些人手里的ak有效射程是300米,而她手持的轻机枪有效射程却在500米左右,从射程来说形成了压制,这也是他们目前都没举枪射击的理由。这也显示了这些人的专业素养:如果是平民,受到这种画面的刺激,是根本无法思考的,手里有什么就用什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开枪再说,但老兵就会知道,射程不够开枪也只是浪费时间,他们有二十多个人,分开来靠近,李竺不可能把机枪和游戏里一样端着一通扇形扫射,把人通通干掉,那样射击精度很差,在数百米的范围内根本射不中特定目标,尤其现在目标已经分开,只要他们越靠越近,进入射程以后,终究能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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