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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他们乘坐飞机前往维也纳。头等舱里,曹洛靠着他的肩膀,抓着他的手,温顺得像一只小猫咪。萧风颂反倒不习惯她如此安静,起了话题:“你爸妈对我印象很不好吧?”“哦——”曹洛坐直,瞧着他明显不好的脸色,幸灾乐祸道,“谁让你以前对我不好的?你小心点!”“以前我们交往时你从不敢这么对我说话的。真的长大了。”萧风颂弹了下她的额头,见她喊疼,眼里闪过懊恼,轻轻地揉着,“曹洛,你说我要如何取悦我未来的岳父岳母?”“谁说要嫁给你?”曹洛板着脸,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萧风颂凑了过去,在她耳边低语道:“你上次不是说要用一年半的时间给我生个孩子吗?我想了想,其实一年就够了。我某方面的能力无与伦比。”曹洛满面绯红,瘪了瘪嘴,嗔道:“萧风颂,你还要不要脸?”萧风颂把她搂在胸前,低头亲了亲她的头发。闭上眼睛,享受着这一刻的安宁温馨。在娱乐圈厮杀多年,他的心早已伤痕累累、不堪重负,需要怀里的这个女孩替他疗伤。他的脑中闪回了一些片段,他记起了那日在香樟树下曹洛说过的话。“风颂哥哥,我想当医生,心外科医生。听说心脏是人的第二大脑,最美好和最痛苦的记忆都被存放在那里。以后我要变成出色的外科医生,把风颂哥哥不好的记忆都从心里除去,那么你就只有美好的回忆。”她居然为了堪称渣滓的他,真的去当医生了。萧风颂鼻子发酸,眼眸发热,心中澎湃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热潮。傻丫头,就是因为那些痛苦的回忆,才显得那些美好弥足珍贵。也就是因为那些卑劣自私的人,才显得你是多么美好的存在。而我,绝不会再次错失这种美好。到达维也纳的时候,正好是当地时间凌晨五点整。清晨的空气无比清新,萧风颂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到惬意又舒畅。坐上曹江派来的车,他难得的紧张起来。他在杂志上见过曹江,在电视上见过程瑛,可现实中的相会,还是第一次。“我爸妈很随和的。”曹洛整理着他的领带,柔声说,“他们不会为难你的。”萧风颂沉声问:“他们会介意我的学历吗?”曹洛肯定地摇了摇头,“不会的。我爸还只有初中学历。”“那他们会介意我没钱吗?”虽然萧风颂已经够有钱了,但是跟曹江比起来,有点不够看。这样没自信的萧风颂真是百年难得一见。曹洛眯起了眼睛,取笑道:“你不是很拽很牛逼吗?”她双手枕着头,老神在在地念道,“名字,你老子;年龄,寿与天齐;职业,烧钱。”萧风颂回想起他们重逢的那一幕,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车子停在一栋花园式府邸。室内装潢以白色为底色,用花朵、草茎、海浪和贝壳作为装饰的图案,显得异常的纤巧和活泼,典型的洛可可风格。曹江就站在华丽繁杂的水晶灯下,欢迎萧风颂的到来。“叔叔,您好。”萧风颂异常谦逊地伸出手。曹江和他握了握手,笑道:“你好。”“阿江,阿瑛呢?”曹洛感觉不太妙。“你妈喉咙不舒服,我让她再睡一会儿。”说完后,曹江给曹洛使了个眼神。曹洛心领神会,让曹江陪萧风颂聊聊,上楼去找程瑛。程瑛躺在床上,背对着她,听到她的声音,也不想理会。曹洛钻进被窝里,抱着她,撒娇道:“妈,你宝贝女儿不远千里来看你了,都不肯看我一眼吗?”程瑛转过身,揪着她的耳朵,直接开骂:“阿洛,我看你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妈不同意你和萧风颂来往。”曹洛夸张地嗷嗷大叫,在程瑛放手后,扯出一个惨兮兮的表情,努力唤醒程瑛的母爱:“妈,我是真的真的好喜欢风颂。”程瑛见女儿又嘻嘻笑的没正经样,叹了一口气,抚摸着她头顶的发丝,不无怜爱地说:“以前是我鼓励你去追他的。努力过了,就不留遗憾。可是阿洛,这些年,我很后悔。如果知道你会伤的那么重,当初我应该阻止你的。因为他根本不值得你的付出。”曹洛往她的怀里钻去,认真地说:“妈,我肯定他现在对我是真心的。为了我,接受他,好吗?”没多久,曹洛挽着程瑛的手,走下楼。萧风颂正在陪曹江喝茶,见到程瑛,立刻站了起来,走过去,恭敬有礼地问候着:“阿姨,您好,我是萧风颂。”程瑛点了点头,做了个手势,请他回到沙发上。或许因为出身军人家庭,或许又因为她自身历练出的气场,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就让萧风颂觉得周围气压骤然降低。他束手束脚地回到位置上。曹洛来到他的身边,握住他的手。曹江给萧风颂斟了一杯上好的君山银针,面上还是笑笑的,“不是我对娱乐圈有偏见,不过据说真的很乱。风颂,你身边都是美女。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些男人是经不起诱惑的。有流言说,某某娱乐公司的老板睡遍了旗下的女艺人。”这句话太有针对性了。曹洛不满地叫道:“阿江,风颂不是那种男人。”曹江给女儿使了个眼神,示意她安静。为了女儿的终生幸福,有些事他不得不问清楚。他搂着他的妻子,静静地看着萧风颂,等待他的回答。萧风颂舔了舔有点干涩的下唇,郑重而真诚地说:“叔叔,阿姨,我不敢说我以前品性有多么纯良。但是,我以我死去的母亲的名义发誓,以后我的眼里心里只有曹洛一人。”曹洛惊讶地看着他,他也是毫不躲避,深深地望着她。他的眼睛深邃又清幽,如同一泓深山清潭,含着说不出的温情,就这样一眨不眨地望着她。而他的话,字字坚定,句句决然,仿佛是亘古不变的誓言,在这充满异域情调的大厅中缓缓流淌。曹江和程瑛相视而笑,总算可以放心了。吃完早饭,稍作调整后,曹洛带着萧风颂参观维也纳的市政厅,然后去了著名的霍夫堡宫欣赏这座富丽堂皇的巴洛克建筑,体味哈布斯王朝统治的盛况。在街头的餐馆吃了美味的萨赫蛋糕后,他们来到□□,聆听程瑛的个人音乐会。程瑛的嗓音极其嘹亮宽广、柔润流畅,加之优雅的仪态与无懈可击的音准,使之成为广受维也纳民众欢迎的中国女高音歌唱家。一首著名的咏叹调《美好的一日》演唱完毕后,全场掌声雷动。萧风颂终于明白了以前篮球比赛时曹洛是怎么从头喊到尾的,家族遗传的基因实在是太强大了。他突然怀念起她没玩没了的“风颂哥哥”。散场后,他拉住曹洛,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叫我一声风颂哥哥。”“不——要——”曹洛逆着人流,走上舞台,给程瑛献花。程瑛向指挥手介绍着曹洛和萧风颂。萧风颂的英文不是很好,但足够他听懂了程瑛介绍自己时说的那句话。“heisyn”“皇上,请相信臣妾。臣妾怎么可能会在小格格的食物中下毒?”唐小昭对着摄像机,做出心痛的神情。她又看了下萧雨歌的剧本,调整好表情,加快了语速,“皇上,请相信臣妾。臣妾怎么可能会在小格格的食物中下毒?”听到轻笑声,唐小昭急忙忙转过身,看到了赖莱。她尴尬极了,讪讪地问:“你什么时候来的?”赖莱忍着笑意,回道:“五分钟前。”唐小昭更囧了,那拙劣的演技竟然还被他观赏了五分钟。她揪了揪头发,问:“赖莱,你今天怎么会到剧组来?”“投资方要塞一个女演员进来,我跟导演通个气。雨姐还在休假中吧?”赖莱直勾勾地望着唐小昭。她今天不施粉黛,那张脸显得格外的素净,漂亮得令人很舒服。“嗯,她去跟踪陆——”意识到说错话了,唐小昭立刻闭上嘴,跟赖莱道了声再见,坐车来到萧家。她在保姆的带路下,去萧雨歌的房间拿了几本漫画书,走下楼的时候,刚好与萧易天打了个照面。唐小昭跟着萧雨歌,阅美无数。以她半专业的眼光来看,萧易天长的真心不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像是张爱玲笔下的优雅绅士,又像是李安镜头里的深沉男人。上天对他极为优待,岁月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反而沉淀出一种内敛而成熟的气质,给人一种沉稳而可靠的感觉。虽然他抢了儿子女朋友这件事让唐小昭很是不齿,不过,唐小昭还是笑着向这位极具魅力的中年男人打了声招呼,然后离开。萧易天望着她远去的背影,久久都回不了神。他的眼中是难以言喻的震惊、兴奋和激动,语不成调地喃喃道:“太像了,太像了,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人?”尚总管心里一个咯噔,预感一场腥风血雨即将来临,低眼耷眉道:“那是二小姐的助理唐小昭。”“小昭,小昭,”萧易天念叨着,眼里露出温柔如丝帛的神色,“我终于等到你了。”顾凡姝,你说如果有来生,一定会来找我的。你果然没有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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