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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林封谨这一等就是整整的半个时辰!也没见到有任何东西现身!!他心中也是忍不住浮现出极大的疑惑之意,纵然心中知道此时最好的办法那么就是转身掉头就走,偏偏眼前就有一个现成的搜刮遗产的机会,怎么叫人可以放得下?
他辛辛苦苦的追踪这么久,还不就是为了这一刻的到来?
林封谨却是知道,此时切忌犹豫,要走还是要下去搜刮遗产,都必须果断,有一句话叫做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首鼠两端往往就会误大事!所以他一咬牙,觉得自己已经追踪到了这里,难道有空手而回的道理?只要预先施展好烈山袭的秘术,给自己三十秒,不!十秒,拿了东西就跑,配合狩人之术的诡秘莫测的身法,又有谁能够追得上?
所以林封谨很是干脆的给自己释放了烈山袭,然后火速冲下了山,往那人的方向奔了过去,在距离数百米的时候谨慎的停留住了,用耳朵仔细倾听,发觉此人确实已经是呼吸心跳都十分微弱,重伤待死,这绝对不是装得出来的,这才放了心赶了过去。
第077章血蜘蛛一般的伤势
将他翻过来以后林封谨看清楚了他的脸以后,愕然了一瞬间后奇道:
“怎么是他?”
原来这个人林封谨之前曾经见过,却是在天常书院当中。那前来天常书院访学的士子当中,便有儒家,阴阳家,墨家的弟子,只是阴阳家和墨家的弟子因为山道遇上了泥石流,所以折返了回来,因此晚了几个时辰才到。
林封谨当时因为自家有宅院居住,外加要谋划不动声色的将“风雨”一联给扬名出去,所以便主动接待了东林书院的司马法等两大弟子,当然,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唯恐东林书院的人不肯宣扬会将这件事按下去,便又在五德书院和非攻书院当中各请了两位士子前来。
此时被林封谨追踪了半夜的这个人,便赫然是那日被林封谨接待的非攻书院士子,名字叫做公输钉。
林封谨因为之前先杀了五德书院的泛东流,又杀了非攻书院的双痕戒弟子万奇,所以心中有鬼不敢与这两个书院的人深交,但是这公输钉的名字实在是有些奇特,所以才记住了。
又听说他乃是个孤儿,备受养父母虐待,原名却是叫做杨虎子,因为他实在是痴迷于机关术学一道,也不知道祖宗姓什么,所以干脆随着祖师爷爷的名讳姓公输,又用机关当中最常用的钉子为名,于是便有了公输钉这三个字。
“他怎么会在这里?”林封谨忍不住自言自语的道。但这个问题一说出来,就连林封谨自己都自嘲的笑了起来,既然自己这个天常书院的外门弟子都能来这里,人家鼎鼎大名的非攻书院的入室弟子为什么就不能出现在这里?
东夏国的国师王猛素来就和墨家走得很近,北齐人能够请动东林书院的人出手,公输钉前来有什么好稀奇的?
确认了公输钉的身份以后,林封谨又在深深叹气,因为公输钉这个人林封谨对他来说还是颇有好感的,没有那种高人一等的傲慢,待人也是十分宽厚,哪怕是谈话屡次被自己拒绝了也不以为忤,临走的时候还特地前来告别,可以说十分谦冲平淡。
林封谨这个人虽然说貌似心狠手辣,但是做人还是颇有原则的,倘若此时危机四伏,后面还有媸怪追杀,那么他肯定是转身就跑,毫无心理负担。
但眼下到处都是一片安静,没有任何的危机,要他将公输钉这个熟人身上的东西搜刮一空,然后不管他的死活拍拍屁股就走人,那确实是做不出来,过不了自己的良心这关。
犹豫了一下之后,林封谨叹着气,摇着头,开始解开了公输钉的衣服给他验看伤势,同时在暗中期望这厮身上千万不要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来诱惑自己,当解开了公输钉的胸前衣服以后,林封谨忽然倒吸了一口凉气,吃惊的瞪大了眼睛……
原来公输钉胸口的皮肤赫然都变得半透明了,偏偏血管却是浮凸了出来,深红色的看起来十分凄厉!仿佛整个胸口上面以心脏为核心,趴伏上去了一只十分凶残狰狞的长脚血蜘蛛似的!蜿蜒凸出体表的血红色脉管,一直从脖子处蔓延到了下阴!
此时这情况对于普通人来说,当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但林封谨却是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那就是吸收掉了应东流,狗王,还有那头霸下的许多残缺记忆碎片,他的见闻之广博实在非常人所能及,立即就想起了一些东西,与眼前的情况相互印证,顿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
原来,的的确确是有东西在追杀着公输钉!
不过,这东西既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下,既不是鬼魅,也不是妖魔……它却是已经潜伏入了公输钉的体内,这玩意儿的名字在古书上也有十分清晰的记载,乃是《素问》当中记载的九虫(伏虫、回虫、白虫、肉虫、肺虫、胃虫、鬲虫、赤虫、蜣虫)之首的伏虫!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人的体内以后,便会释放出大量的火毒令人“血脉若焚”,并且体内的三液(汗液,尿液,泪液)枯焦,释放火毒过后,它便竭力的想要钩挂住血管壁,潜伏在血脉当中开始准备繁殖蚕卵。
不过这伏虫却是十分笨拙,若是人的血脉一直流动得比较迅速的话,它就仿佛是在湍急河流当中的小舟,很难靠岸上去,没有办法固定在血管壁上,自然就没有办法繁殖来危害人体。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惨剧的发生,所以中招的人就必须立即奔跑,令心跳加速,进而使得体内的血液流动迅速,进而使这伏虫无法“着陆”。
这就是为什么公输钉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疯狂奔跑的原因,因为大概他也知道一旦伏虫入体,繁殖起来的恶果,那当真是十分凄惨的,真的还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好!
伏虫一旦在血脉当中攀附住了血管壁,成功的开始繁殖,而伏虫还能够分泌麻醉的液体,令人体感觉不到异常,短短两三天内,人的内脏就会被繁殖出来的大量伏虫给占据嚼吃,等到感觉到疼痛,已经是无法救治,古书上说哀号三天三夜而死绝对不是闹着玩的,偏偏人体还要被大量伏虫的毒液麻痹掉,连自杀都不可能!
古书记载,有一个小孩子感染了伏虫,虽然当时尚未感觉到疼痛彻底病发,却是在奔跑的时候跌了一跤,将脑袋都摔掉了,原来那伏虫的母体乃是寄生在了脖子的血管处,这个地方为祸最烈,看他的脖腔的断裂处,便密密麻麻的几乎都被伏虫蛀空!
“算你运气……”林封谨咕哝了一句道。
话说这公输钉也真的是运气不错,在这个鬼地方感染了伏虫以后,本来就差不多等于闭上眼睛等死了。偏偏会被人发觉他的行踪,而不是野兽,媸怪,这几率本来就是不大了。
而发觉他的人倘若是西戎的人,或者说是北齐的其他人,他也一样难逃一死。谁知道遇到的人却是肯救他的林封谨?还要林封谨能偏偏知道感染了伏虫的救治方法!这样的小概率事件,差不多和中彩票差不多了。
其实伏虫这种东西虽然危害极其剧烈,但是只要救治得当,却也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此时公输钉也刚刚昏迷过去一个时辰不到,估计伏虫就算是已经攀附到了血管壁上,但是要成长到产卵的成熟阶段,也需要半天的时间。最怕的就是它一旦性成熟了开始产卵,那么就是一面吸血一面排卵,一天一夜就能够弄出成千上万的幼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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