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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无眠跟大家聊几句关于写作的东西(第1页)

其实正常来说,网文作者写书无非两种情况,一是读者喜欢看什么,作者写什么,二是作者写什么,读者看什么。前者写得好,就好比知名的快餐,登不上大雅之堂,但方便实惠,服务大众,后者要是写得好,就是私房菜,只要能品味,那确实是从快餐里没法品味的绝美味道。

不过说实话,我写书跟这两种情况都不完全符合。讲的实在点,那就是左右不讨喜。这是我写书最大的毛病,但也是我改不了的地方。至今为止,我也不觉得我能改,除非我真的混到连一口饭都吃不起的地步。这不是我说清高,也许旁人会觉得是,只是我本来就是个很随遇而安的人。

既能顿顿享受美食,也能咸菜馒头下饭。我才毕业时,身无分文,住过两百一个月的城中村,那个房间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除了一盏灯、一张床以及个电线板,便别无余物,那时候还是很奇怪,竟也没觉得有多简陋,安之若素的睡了下去。

最初上班时,也是在一个小公司,第一次出差就是孤身一人到很偏远的乡下,书上所说穷乡僻壤,用来形容那个地方其实是一点都没问题的,我当时也没觉得多畏惧,只是想到将事情做完就回去。

说这些,不是诉苦,因为我本身不觉得这是多苦的事,毕竟世间真正过得苦的人,怕是连诉苦的力气都没有,更没有可以诉苦的对象。我只是想说,正是这种经历,这种性子,我写了第一本书道士。道士的主角当然不完全像我,只是我性格那洒然自在的一面扩大化。

可道士我也不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我不说写得有什么好,至少许多正常的毒点、虐点我都刻意避开了,但这本书也确实不是纯粹的爽文,没有看一眼就杀人全家,更没有战天战地,当然以我的笔力,可能如此写了更扑。但我确实不是随心所欲在写书。何况我一开始动笔,便存了一个心思,我不求有多少人能看我书,只求表达一些自己心里的想法,引来一些志同道合的读者,这个念头,至今为止都还在。

道士表达了我心里一部分想法,但不完全,后面就有了道主。可以说沈炼和李志常是相似而不同的人,李志常是无根的浮萍,那是我性格的理想化。沈炼却是系了线的风筝,无论天高地远,总有一条看不见的线拴着他。所以道主有布局,也有许多无可奈何,那是我已经认识到人生如此,浮生如此,任何一种生活,都是依据现实而存在的,如果我写书扑到一文不名,无论我再能吃糠咽菜,也定然比现在辛苦的多。

既然有了道士和道主,本来我该写的都写了,实际上写完道主后,我的灵感反而更多了。因为前面两本,无论我再如何刻意避开网文常见的毒点,依旧离不开本能写作的秉性,所以我开书便说了,前两本书在小说上是不成功的。尽管成绩都还行,那只是爱看这类文的朋友的抬举,论文笔和情节,都算不得什么。

因此新书写的不再是我自己性情的映射,而是一种全新的尝试,那就是向着写一本真正完整的小说而努力。

什么是真正完整的小说,对我而言,既不是为读者而写,也不是为自己而写,而是将一卷世界展开,将一则曲折的故事讲述出来。写书时,书便是世界,作者就是天道。天道无亲无私,方有人世间感人的悲欢离合上演。

这样表现的不是一己私欲展现的世界观,而是真实动人的故事,所有伟大的作品不外乎如是。其实这样写书,于网文而言,实是不算正确的路,甚至称得上愚昧,因为稍有不慎,便得不到任何一方读者的欢喜,而且扑街了,也应是不能有怨言的。毕竟网文里也有伟大的作品,也有人用极高的写作水平成功过,你做不到,只是水平不够,怪不得任何人。

但我还是想如此坚持着,我至少年纪还不大,也没结婚,更重要的是,我也希望自己写出的东西,不会很快被人遗忘。因为我也爱看书,我也知道有太多的书,曾经红极一时,但也许完本不过几月,也少有人记得了。这不能怪读者,只是因为太多这样的书,实是没有值得铭记的地方。

那毕竟只是一道好吃的菜,算不上精致的美食。

傀儡小姐有点怪  穿成苏轼的冤种弟弟  大爆  直死天道  幸村哥哥世界第一  真千金只想修仙  带着空间重生香港  和美貌大佬结婚了  [足球]汤姆的绿茵之旅  豪门后妈又带崽崽上综艺了  成为蛊王以后  我的老婆是女神  盈盈我意  用童话马甲直播克系成神  流浪世界的神  没有神之子的世界  星际花店主他很香  关于我在异界流浪的故事  十胎好孕,但克系  九零之长姐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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