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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镜中自己对成功饥渴的神情,恍惚中发现自己的影像和记忆中无情的男人重合,司马峥无言地呆在原地。他变了,变得更功利,更现实,为了不像父亲,他又走上父亲的路,为了向丢弃他和母亲的男人证明自己,他可笑的变成和他一样的人。所以,他想知道陆筝变成什么样子,那个男孩被现实改造成什么模样了?不可能还是那样快乐,无忧无虑,没心没肺的存在着吧?过去常有认错将他们认成彼此,现在还会吗?他想问莫笛,可却开不了口。他现在和陆筝在一起……“我饿了!”终于睡饱了醒来的岳凌皱着眉头看一旁发呆的司马峥,这个人也会发呆么,好难得啊,他不是随时都全副武装地向前冲吗?嗨,管他那么多做什么!看了眼岳凌,司马峥一言不发,起身穿好衣裤,去厨房准备早餐,只是不知还能算早餐么,已经九点多了,严于律己的他竟然会躺在床上浪费宝贵的时间。记得,夏雨天告诉他,为了心爱的人准备早饭是件很甜蜜的事情,早饭、午饭、晚饭,恨不得对方每一餐都是自己亲自烹调的,其实也不是为了浪漫,只有这样才能确定他吃饱了,营养够了,才不必操心他的伙食。当年也是看到童亚修随便凑合着三餐,实在心里不舒服,被家人捧在手心的他才跑去买书学做菜。这样还不浪漫吗?心甘情愿为对方付出,而且甘之如饴。可是为岳凌做着早餐,司马峥却感觉不到一丝甜蜜,站在厨房里想起的是几年前那个为他展示厨艺的男生,生疏却认真的男生,自己其实也喜欢去填饱那个有点馋的家伙,看他吃的眉飞色舞,自己也觉得愉悦。和岳凌这样面对面进餐,却无法将两人的距离拉得更近,只是默不作声,各自吃着东西。可如果坐在对面的人是那个话很多的男孩,他就会边吃边说,永远有着好玩的话题般,娱乐着自己也让司马峥猜测那时的感觉就是幸福,他还会很珍惜别人的劳动,大口大口吃,仿佛他吃着世上最美味的食物,即使深知他对待任何人都是这个样子,依然感到被重视,更加体会到他完美的温柔和可爱。岳凌不悦地抬头,正看到司马峥温柔的微笑,当下愣住了,那一笑令这个冰冷严肃的男人顿时变得柔和,那种成熟和包容给俊朗的脸庞增加了魅力。她发现最近常会发现司马峥不同的样子,她和很多人都没有见过的神态。那样充满魅力的笑容肯定不是对自己发出的,理由就是那茫然不知焦距在何处的目光,难道他眼神的尽头有一个能强烈影响着他的人?又是什么人有此种本事,让她的男朋友没有将心思百分之百放在她的身上!“喂,吃饭!发什么呆!”岳凌伸手用力拍着桌子,怒气冲冲望着司马峥。思念犹如洪水,一旦在心灵的防线上有了丝毫的破口,就会宛若千军万马奔涌而处,堵是堵不住的。现在,司马峥也无法免俗般难以遏制的思念起陆筝来,家中的所有摆设,场景都会引诱着刚刚堵住的口子再度破裂开来,看到岳凌只会让他想起和陆筝在一起的祥和、平静、幸福。“爱情不能比较。”神婆从家到这里来看朋友,约好和司马峥、岳凌一起吃个饭,可还没吃几口,岳凌接到朋友的电话,就匆忙走掉,看着毫无表情的司马峥,神婆开口说了一句。司马峥不明白她的意思,抬头看她,她却闲适的吃着东西,头也不抬。“大姐,别说一些没头没脑的话,好吗?”喝了一口果汁,神婆费力咽下一口菜,才慢悠悠地说道:“记得毕业之前我给陆筝算了一次命,牌面上暗示他结束了一场秘密、禁忌、不可告人的恋情。”脸色微变,司马峥看着神婆不知该如何去接她的话,究竟是算命这东西真的准确,还是神婆就像所有道行高深的铁嘴半仙一样懂得察言观色,早已将人看得通透,只是在用言语试探自己,陆筝肯定不会将他们的事情告诉别人。“而且,牌上给他的忠告是看清楚自己的心,不要完全被理智和现实支配,人的感情同样是很重要的行为准则。”“究竟想说什么呢?”神婆目不转睛地盯着司马峥,清澈锐利的眼神暗示着她明白很多。“陆筝是个傻瓜,他做事其实不大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大概就是因为他一直不是一个会用心的人,所以他用心的时候也没有人能够识破,太大大咧咧,似乎很无情般……”不懂,就像不懂爱情一样,司马峥同样理解不了神婆的话中深意。两个人离开饭馆,沿着街道走着。“你说你见到莫笛了,我就查找了一下这个人的资料。过去苏娜一直很喜欢音乐,也会在宿舍里讲些新闻人物之类,我记得曾在杂志上看过莫笛,果然,就将那些传给你了。”“他是个很有名气和成就的音乐家。”酸,神婆觉得自己嗅到了空气中满溢的醋味,偷偷笑着。忽然,她停下脚步,盯着路边某家店外的精致海报出神。“司马,看看这个。”“莫萧?”海报中是一位怀抱某种中国民族乐器的女子,朦朦胧胧,如烟似雾般优雅。又是一个姓莫的?怎么最近和这个姓很有缘。莫,莫笛出身音乐世家……“莫萧,是莫笛的妹妹,他们的父亲也是一个很有名望的音乐教育者,他们的祖父一直致力于民乐的研究推广,他们是地地道道的音乐家庭。”“还有什么人?他们家还有谁?”“莫埙,莫笙,是莫笛父亲的两个妹妹,莫埙现在是x市音乐学院的教授,丈夫也是一个有名的指挥家。”“莫笙呢?”“不知道,他们家似乎只有这个人没有在搞音乐,怎么,想起什么了?”莫笙,司马峥终于记起当年陆筝曾经告诉他,“我大姨的名字是‘莫笙’,不就是‘陌生’了,很有趣吧”。莫笙是他大姨,那么莫笛不就是陆筝的表哥!“莫笛是陆筝的表哥。”想通这个事实,司马峥的心情顿时变得轻松非常,话语中也不自觉的带着笑意,灰蒙蒙的天空在他的眼里也变的很蓝很蓝,原来心境真的很重要,原来他竟然会被一个人影响得如此之深。几天之后,司马峥被派往x市参加一个研讨洽谈会,同行的还有部门经理以及张绮雯。那里有陆筝的家,大学毕业后他就没有了陆筝的消息,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做着什么,不久前神婆终于告诉他陆筝在他大姨所在的小镇做着一份薪水不多的小公司设计员的工作,他竟没有留在大城市,他是一个很爱玩,喜欢热闹的人啊?坐在来接他们的车里,司马峥望着车外,他想看看陆筝长大的城市是个什么样子,是否会在林立的灰色高层建筑,急速前行的人潮中觅得丝毫他的影子。看了又看,他确信陆筝不属于这样一个紧张灰色的城市,当每个人都活得疲累不堪时,他却闲适缓慢地行走于城市间,独自享受着自己的节奏,没有昨天,没有明天的人,其实才能那般平和吧?只是他的过去也并不是别人所想的那般轻松吧,拥有很高天分的他为何会决定放弃音乐,那时在他的身上又发生过些什么,一个人要舍弃过去,不想未来又岂是件容易的事情,自己真的不了解陆筝。车穿过繁华的街道,司马峥在回身准备回答张绮雯的问话时,瞥见路旁从一间店面走出的男人。简单的白色短袖衬衫,米色的棉质长裤,柔软的短发被风轻轻吹乱,无框眼镜,还是那张熟悉的面孔,和大学时代一模一样的温和干净气质,他竟——没有改变。那是一间婚纱摄影店,他和他身边一个看来成熟文静的女子分别提着印有店名的大塑料袋,他的腋下还夹着一个大像框。隔着一段距离,司马峥清楚的看到他对女子露出温柔似水的笑容,俯身在她耳边说了什么,她也露出甜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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